碳中和綠色投資或需數百萬億,這五大行業具備巨大投資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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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首屆“碳中和2060”與中國綠色金融論壇發布《“碳中和”中國城市進展報告2021》報告後,3月21日,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陽)主辦、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研究中心承辦、與諸多金融、媒體與能源機構合作舉辦的第二屆“碳中和2060”與綠色金融論壇在中國人民大學隆重召開。論壇上舉行了首部“碳中和”藍皮書項目的簽約儀式,啟動了首個“碳中和”智慧監測管理平台。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以《面對碳中和帶來的機遇與挑戰,金融體系如何改革》為題作主旨演講,以下為發言實錄。

我想講這幾個方面的問題:碳中和究竟給金融界、投資界帶來什麼樣的機遇,帶來什麼樣的挑戰,金融體系應該怎樣改革才能符合碳中和的要求。

一、碳中和為金融和投資界帶來的機遇

解振華主任在幾個月以前牽頭18個機構做了一項研究,據該團隊測算,要實現碳中和,未來30年中國需要新增138萬億人民幣的綠色低碳投資。這個數字我覺得比較小。此前牽頭做了一項重慶綠色投資研究,光是重慶這麼一個省級經濟體,要實現碳中和,估算未來三十年內就有13萬億綠色投資需求。如果將這個數字映射到全國,由於重慶佔全國經濟體量的比重僅1/40,重慶的人均收入和全國人均收入差不多,因此全國碳中和所需要的綠色投資或許會接近500萬億。所以,我估計在100-500萬億之間,這是未來30年落實碳中和給綠色低碳投資帶來的機遇。對金融機構來說,如果不參與這個過程,就會失去最大的投資和業務增長機會。

從行業上來說,有很多可以投資的領域。碳中和最核心的是能源零碳化,未來能源幾乎百分之百都會由可再生能源組成,這就需要大量的投資。此外是交通,海南已經宣布,十年之內將由電動車取代燃油車,未來還有氫能車。不光汽車公路需要零碳化,海洋運輸、航空也需要零碳化。據說現在法國企業已經研發出用氫能作航空燃料,這方面的機會非常多。建築是個更大的領域,我們每年幾十萬億建築相關的投資依然還是在投高碳建築。未來的建築業,短期來講是應該是低碳的,長期要變成零碳,其投資數量非常巨大。工業是非常複雜的巨大領域,從能源綠色化、節能、物料等角度,都需要大量革新和綠色科技才可能實現工業的接近零碳(工業完全達成零碳幾乎不可能)。此外還需要固碳這一非常重要的板塊,就是靠林業進行固碳。當然,可持續農業、海洋項目也會由貢獻。所以,在能源、交通、建築、工業和林業等領域,都有巨大的投資機會和商業機會。

二、碳中和為金融和投資界帶來的挑戰

金融界要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或者說碳中和所帶來的轉型風險。氣候變化領域有兩大風險,一類是物理風險,一類是轉型風險。物理風險是指如果不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過多,氣溫大幅上漲,未來海平面上升將導致全世界沿海地區的大量物業和其他資產被淹沒,也會導致更加高頻和更加強烈的各種自然災害,包括颶風、颱風、火災、水災等,從而帶來巨大的財產和經濟損失。據EIU幾年前做的測算,在極端情況下,以物理風險為主的全球資產損失總量可能高達43萬億美元。但是,如果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積極地在未來30多年時間裡實現碳中和,能源和經濟的低碳轉型就會很快,就會帶來轉型風險。在碳中和背景下,未來30多年中,幾乎所有的傳統、高碳能源都可能會消失,幾乎所有的高碳產業和企業也都會消失。如果不積極採用低碳、零碳技術進行轉型,這些高碳產業和企業都將面臨生存危機。

金融機構要開始注重對氣候轉型風險的理解和估算。如果股權投資者在這些高碳產業和企業中有股份,且這些企業不轉型,那麼未來這些股權的估值將很可能變得很小甚至變成零。如果銀行貸款給高碳企業,且這些企業不轉型,那麼一些長期貸款在就都會變成壞賬。我在清華的研究團隊開發了一套氣候轉型風險模型,對包括煤電、石油以及重工業(包括水泥、鋼鐵行業)等幾個領域進行分析。據對煤電行業的分析,如果繼續給煤電企業進行貸款,這些貸款違約的概率了會從現在的3%左右上升到10年之後的22%以上。結論很明顯,在高碳領域會出現很多金融風險,因此,金融機構、投資者需要識別,需要預判,需要採取措施來防範。

在氣候風險評估和防範方面,已經有一些方法和經驗。過去幾年,國內已經有幾家金融機構(包括工商銀行、興業銀行、江蘇銀行等)做了關於氣候和環境因素相關的金融風險模型。國際上,以歐洲為代表的金融機構也做了很多研究。去年9月,我以央行綠色金融網絡(NGFS)監管工作組主席的身份牽頭完成了兩份報告,其中一份是NGFS《環境風險分析案例集》,整合了全球30多家機構所開發的用於分析和定量估算的由於氣候變化所引起的各種金融風險的工具和方法,可供大家參考。是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都應該研究這些分析工具,並在量化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減少高碳風險敞口和推動高碳資產向低碳轉型的辦法。

三、面對這麼大的機遇和嚴峻挑戰,金融機構應該做些什麼?

金融體係以及監管部門,要讓金融體系能夠更好地滿足碳中和所帶來的金融需求,以及更好地防範相關風險,需要做至少六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綠色金融標準要進一步完善,使其更加符合碳中和目標

過去我們制定綠色金融標準時,有階段性的考慮因素。比如2015年編制的綠債目錄,當時包括了清潔煤項目。大家知道,2014-2015年,霧霾非常嚴重,利用脫硫脫硝、超超臨界等清潔煤技術把霧霾降下來,是改善環境非常重要的工具。因此,雖然清潔煤技術的應用可能產生碳排放,但根據當時的條件和政策偏好,我們也把它列為了綠色項目。
但現在情況不同,過去七年全國霧霾指標(即PM2.5水平)下降了60%多,水質量也提高了很多,我們對碳中和的重視已經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此背景下,未來綠色金融的標準制定應該以碳中和作為主要目標或約束條件。如果某個項目能滿足一類環境目標,卻同時損害了另一類環境目標,這種項目就不應該放進標準裡。人民銀行牽頭的新一版《綠色債券目錄》(徵求意見稿)已經刪除了清潔煤之類的高碳項目。其他的綠色金融標準,包括綠色信貸標準、綠色產業目錄等,也應該按照這個思路進行修改。

第二,環境信息披露

企業做好碳核算之後,這些數據要披露出來,這樣金融機構才能知道哪些經濟活動、哪些項目是高碳的,為投資人尋找低碳項目提供支持。在企業層面披露碳相關的信息是非常必要的。未來,監管部門肯定會強化信息披露方面的監管要求,包括對上市公司,對發債企業,甚至對未上市的公司,對中小企業,都會逐步建立強制性的碳、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同時,金融機構也要披露碳、氣候相關信息。

從銀行的角度來講,必須要知道貸款所支持項目的碳排放和碳足跡,而且要有規劃地把碳足跡降下來,最後降低到零,以實現碳中和。因此,銀行碳足蹟的計算和披露也非常重要,未來也應該變成強制性的監管要求。

此外,還要披露銀行和投資機構持有的棕色資產的信息。過去金融機構自願披露綠色資產,覺得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但現在應該要求這些金融機構也披露棕色的,即污染性和高碳的資產敞口,以防範這些資產所產生的風險。高碳資產未來可能變成壞賬,不知道可能變成壞賬的資產有多少就意味著這個金融機構不了解這個風險,也不可能管理好這些風險。因此,棕色資產的總量和所佔比重(即風險敞口)等信息必須得計算和披露。這方面面臨的短期挑戰是棕色資產的定義一定要明確,這是監管部門近期應該要集中精力研究和明確的內容,使金融機構有統一的標準來進行披露。

第三,強化對低碳投融資的激勵機制

過去有一些對綠色金融的激勵機制,包括再貸款、地方擔保、貼息等,總體力度不夠大,覆蓋面不夠廣。今年年初我在金融時報的文章中提了一系列強化激勵機制的建議,這裡我簡單說兩個具體建議:

  1. 建議人民銀行設立更大規模的專門支持低碳項目的再貸款機制,以降低綠色低碳項目的融資成本。
  2. 要開始研究降低綠色風險資產權重和提高棕色資產風險權重的激勵機制。如果把綠色資產的風險權重降下來,實際就是對所有綠色貸款給了低成本的激勵機制。提升棕色資產(包括高碳資產)的風險權重之後,就會增加這些貸款的融資成本,引導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減少對這些高碳項目支持的力度。

第四,在產品層面需要有更多創新

支持碳中和的金融產品創新至少可以羅列幾十項。舉例來說,信貸和債券產品(或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產品)可以考慮和碳足跡掛鉤。這些金融產品的利率和接受貸款或債券融資主體或項目的碳足跡掛鉤:如果主體碳足跡下降快,利率就會降低;如果降得慢或者上升,則利率就要上升。因此,這類產品是持續引導企業減碳的激勵機制。

另外,轉型金融是一類支持減碳、同時防范金融和社會風險的創新工具。現在歐洲已經有轉型債券和公平轉型基金的金融產品,用來支持目前是高碳企業但會在若干年之內轉型成為低碳或零碳的企業。最近亞開行與我商議能否找一家企業進行試點轉型金融。比如,利用國際上一些低成本的資金,也包括股權投資基金,去併購煤電企業,成為它的主要股東,並製定一個5-7年的轉型計劃,在5-7年之內把這家煤電企業轉型為新能源企業。這類金融創新是碳中和最需要的。

第五,金融機構自身要實現碳中和

金融機構落實碳中和,要求其貸款、投資項目實現碳中和,也要求其自身運營實現碳中和。比如,德意志銀行已經實現了自身碳中和,其大樓已改為零碳大樓,全部使用光伏。海通國際(香港一家中資券商)是中英環境信息披露小組的成員,它宣布了要在若干年之內實現碳中和,要通過使用綠電、減少員工出差等措施來降低碳排放。如果不能完全降低到預期目標,則通過購買碳匯或者花錢來種樹,這些都是金融機構已經開始操作的典型的碳中和方式。作為金融機構,雖然其自身碳排放相對於它貸款、投資支持的企業的碳排放是很小的,但這是做法能夠給企業客戶提供榜樣。

第六,國際合作

碳中和是具有巨大外部性的活動,任何地區減碳的受益人都是全球70億人,必須通過國際合作來強化共識和減少“搭車行為”。因此,在國際上近幾年已經建立許多綠色金融的國際平台中,中國都發揮了非常積極乃至引領作用,比如:

  1. 2016年,中國擔任G20主席國,當年中國發起了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此後改名為可持續金融小組),推動形成了發展綠色金融的全球共識。今年意大利擔任主席國期間,提出恢復G20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並邀請中國和美國擔任小組共同主席,現在這個小組已經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批准正式恢復。在未來的一年乃至數年中,中國和美國將合作推動G20平台下全球可持續金融共識的形成。
  2. IPSF(International Platform of Sustainable Finance),這是歐盟在兩年以前倡議發起的,中國也作為第一批發起成員加入。在這個平台之下,由中國和歐盟共同牽頭成立了一個可持續金融標準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Sustainable Finance Taxonomy),由我和歐盟的由馬塞爾·哈克擔任共同主席,共同推動形成一套基於中國綠色金融標準和歐盟可持續金融標準的統一標準(Common Ground Taxonomy)。未來有了這套標準以後,它可以明顯減少跨境綠色資金流動所面臨的交易成本,也可以被其他國家、地區和市場在自願基礎上採用。
  3. NGFS(央行綠色金融網絡),中方是八個發起國之一,現在已經擴大成80多個國家所參與的央行和監管機構的國際合作平台。該平台正在所推進的綠色金融領域的許多政策共識,包括氣候因素對金融穩定的影響、環境風險分析方法論、數據與披露問題,以及生物多樣化與金融穩定的關係等。
  4. Green Investment Principles for Belt and Road,2018年由中國綠金委和倫敦金融城共同發起的“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推動全球的金融機構在“一帶一路”中更多地投資綠色和低碳項目,減少在這些國家高碳、污染性的投資。目前已有38家全球大型機構參與,這些機構管理40多萬億美元的資金,且已經形成了三個工作組,在量化環境和氣候風險、強化信息披露和金融產品的創新方面正在做許多具體的工作。

文章來源: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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