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色金融成为发展大势,外界关注香港在亚洲区的角色。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向港府提出四大建议,包括要求强积金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组合,将一定比例分配给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ESG)或气候相关的产品,并将基础设施视为强积金平台上的合资格资产类别,以促进具有绿色和可持续影响的投资。
该协会又建议,港府应优先检讨和修订香港的相关税收政策和激励措施,以适应“新基础设施”、“绿色基础设施”、“可持续基础设施”等不同范畴的基础设施,鼓励基金投资有关项目。另建议在新一份财政预算案中,在香港设立有限合伙基金(LPF)或将离岸有限合伙基金迁往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并纳入资助计划。同时进一步引入促进绿色和可持续的跨境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
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政策研究和传播工作组项目负责人兼罗兵咸永道香港高级顾问叶招桂芳指出,为发展成为绿色和可持续基础设施融资的领先投资基金中心,香港必须树立作为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榜样,并努力协调基础设施的标准,改善法律和监管环境,以及税收制度和激励措施。政府、私营部门和公众需要共同努力,以达到理想的规模和范围。
她举例指,随香港和中国内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愈趋稳健成熟,在港上市的绿色和可持续基础设施REITs等投资产品可开放给内地投资者投资,而香港投资者亦能投资内地同类产品。
她又指,提升香港法律和监管环境,有利投资者和资产拥有者对绿色和可持续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
该协会建议,香港的外汇基金和未来基金可以带头投资香港绿色和可持续基础设施项目,更可设立新的投资组合,专门用于投资大湾区的早期基础设施项目。
资料来源: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