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超妮接受香港經濟日報採訪 – 共同綠色分類目錄 助加快綠色產品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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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綠色分類目錄 助加快綠色產品發行

港綠色金融協會:更易吸引跨境ESG資金

 

為協助國際投資者辨識不同國家的綠色投資者產品,國際可持續金融平台(IPSF)今年6月發布共同綠色分類目錄(Common Ground Taxonomy,簡稱CGT)更新版本。香港綠色金融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黃超妮認為,CGT解決了綠色產品投融資識別的難題,可加快整個綠色產品的發行流程,更容易吸引跨境ESG資金的投融資需求,預期應用會日趨廣泛。身兼法巴亞太環球市場部可持續金融主管常務董事的黃超妮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CGT是一套可對比中國及歐盟兩套綠色分類方法的研究,CGT把兩套分類方法的優點及差異,通過對比簡單地顯現出來。

 

目錄涵蓋5情境 比較中歐標準

 

她指,整套共同分類目錄涵蓋5個情境,方便使用者應用:(1)兩套標準有明確重疊;(2)歐盟的標準更加詳細及嚴格;(3)中國的標準更詳細及嚴格;(4)存在一定程度的重疊;(5)沒辦法對比或兩者之間存在顯著差別。「CGT辨識度很高,投資者不用再找一個獨立第三方重新就該個項目或經濟活動做一個綠色定義,節省時間成本及經濟成本,打破了昔日的壞循環情況。」黃超妮稱,通過5個情境,綠債發行人或綠色信貸公司很簡單就可明確地指出一個項目或經濟活動,在CGT下屬於哪個情境。

CGT更新版採納許多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期間公開徵集到的反饋意見,完善了現有目錄,並增補了17項中歐專家評估確認的經濟活動,因此CGT更新版包含中歐分類目錄共同認可的72項對減緩氣候變化有重大貢獻的經濟活動。

黃超妮指,CGT處於不斷被更新或完善過程中,雖然目前只有數筆綠色債券或綠色信貸使用,如建行(00939)通過海外分行發行綠色債券時引用CGT時,作為篩選綠色項目時的基礎指引,也有國際銀行在內地發行綠色信貸時使用,但隨着更多國家或地區將CGT作為制定綠色分類框架的基礎,相信應用會更廣泛。「假如把中資發行、已應用CGT的綠債放到香港資本市場,在香港面對國際投資者時,中資發行人很容易就可以跟國際投資者說明產品。」

 

500億美元產品 可應用CGT

黃超妮稱,按金管局統計,2021年可持續或綠色債券發行額約300億美元,加上綠色信貸或可持續掛鈎信貸約200億美元,意味約有500億美元規模的產品可以應用CGT,可見應用範圍很大。內地在可持續發展議程上起步較晚,但發展步伐相當迅速。黃超妮指,內地綠債的發債規模近年在國際市場中名列前茅,體現中資在綠色轉型上相當積極,但在ESG投資者培育方面可做更多工作,提高內地投資者對綠色投資的偏好,才能支持綠色基建。「ESG投資在歐洲已成主流,大量投資者已在投資組合內加入ESG元素,若ESG未達到一定分數,便不會加入,這點是中方投資者要學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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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Environment、Social、Governance)代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和企業管治。ESG的概念最早於2004年在聯合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中首次提出,作為評估企業營運的指標。

作者:陳韻妍

責任編輯:梁智豪

 

來源:共同綠色分類目錄 助加快綠色產品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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